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定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使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医药工作,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药产业质量提升、有效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多次研究政策措施,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抓手。《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好地解决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利于充分调动地方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共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合力。《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规划》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 三、“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设置的特点有哪些? 为更好地发挥《规划》主要发展指标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推动各项指标有效落实,国家中医药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研究论证,认真进行目标值测算,共提出了15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含1项约束性指标,14项预期性指标。在保留《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心指标基础上,充分体现新时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突出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经测算研究,其中:为提升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出了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等指标;为服务新时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出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等指标;为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提出了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等指标。 四、《规划》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 《规划》统筹考虑医疗、科研、产业、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共提出十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做强龙头中医医院、做优骨干中医医院、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4个方面具体措施。二是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出彰显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三是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出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四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提出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五是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药安全监管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六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出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七是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提出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播、发展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做大中医药文化产业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八是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提出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九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提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十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提出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深化中医药军民融合发展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五、如何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着力推动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打造中医药高地。依托现有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动中医药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二是发挥特色示范作用。启动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三是发挥县级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标准,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四是推进中医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馆,实现中医馆设置全覆盖。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护养结合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依托中医机构举办互联网中医机构,支持名老中医开办诊所,支持企业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六是实施名医堂工程。以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六、如何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七、如何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从组织管理到专家组成、技术方案等方面均有中医药相关人员和内容,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并发挥作用,实现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组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及省级中医应急医疗专家组,在新发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提供中医救治指导。二是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布局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的35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基地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三是指导中医医疗机构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规范核酸检测,毫不放松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以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等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控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八、如何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一是建立机制,创造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制定符合中西医结合医院特点和规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促进中西医联合诊疗模式改革创新。二是开展协作,深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扩大并深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三是建设高地,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依托“十四五”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中西医结合医院中遴选一批高水平医院,完善中西医结合硬件支撑条件,实现中医和西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使之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中心、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广中心。同时,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全面提升专科重点疾病质量和关键技术,辐射带动区域整体中西医结合水平。 九、如何发展少数民族医药? 十、如何建设高素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十一、如何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 十二、如何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基地建设。在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中,支持在中医理论、中药资源、现代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要领域方向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围绕重大慢病、中医优势病种和针灸等特色疗法,建设一批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创新网络。围绕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突破,在中医药标准化、中医药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中药质量控制、中药新药研发、中医智慧诊疗等方向建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中药现代化重大共性技术突破、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在中医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优化整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形成相关领域关键科学问题研究链,为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重大平台储备力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中医原创理论、中药作用机理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诊疗规律与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加强多学科交叉,推进中医药理论创新。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支持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推动设立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项目。三是加强科技人才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与引进,健全科技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鼓励中医药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四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建设一批中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加强协作、共享资源。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尊重中医药科研规律,在成果转化收益、团队组建等方面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促进优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十三、如何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 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对于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工作推进。充分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策协同,推动相关部门履行好中药管理职能,为中药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顶层设计。二是加强中药全过程质量管理。针对中药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全面提升种植、采收、加工、生产、包装、检测、运输、贮藏等环节质量控制水平,逐步构建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源头管理,注重药材道地性,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三是强化中药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中成药监测、预警、应急、召回、撤市、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鼓励中药生产经营者构建从中药材原料种植到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销售全过程标准化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动生产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监管。 十四、如何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 十五、如何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中药材种质源头管理。推广优良品种,从根本上稳定和提高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种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提升中药材种植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道地药材作为发展重点,开展中药材林下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等生态种植,构建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技术体系。二是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强化中药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不断优化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临床为导向、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快在全国范围内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的推广与建设,促进中药临床疗效提升。三是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积极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从制度建设、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为中药材、中药工业、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十六、应对人口老龄化,如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加强康复、护理、疗养、安宁疗护等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二是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继续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三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四是在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中培育一批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医养结合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七、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原国家旅游局公布了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与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布了96家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并通过支持举办北京国际健康旅游博览会、国际健康旅游行业培训会等,提升行业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务能力。“十四五”时期,一是将通过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各级中医药与旅游主管部门的工作机制、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引导地方和社会资本投向中医药健康旅游领域等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二是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资源和森林资源融合发展。坚持康养主导,融合发展,倡导中医治未病理念,与卫生健康、养老、体育和教育等服务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遵循自然资源禀赋、中医中药、地域文化等区域特色,根据自身森林资源、景观资源、医药资源、人文资源等优势发展特色森林康养服务;坚持依法合规,规范发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服务体系和安全标准,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教育,规范开展各项森林康养服务活动。 十八、如何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之一。“十四五”时期,重点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为统揽,聚焦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传播、弘扬中医药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时代阐释,加强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研究,推动中医经典普及化,增进全行业、全社会对中医药核心理念的共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通过举办一批群众性活动,打造一批传播平台,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等,让科学的中医药科普知识更广泛地触达群众,让中医药文化更深度地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打造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内涵及发展历程的重要窗口。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支持中医药题材文艺创作,丰富中医药文化精品和优质服务供给。 十九、如何发展中医药博物馆事业? 发展中医药博物馆事业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路径。“十四五”时期,将以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为抓手,带动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构建覆盖全国的立体化、全方位中医药博物馆服务体系,推进重点中医药博物馆建设、中医药文化园建设、中医药博物馆能力提升建设。培育10-15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一级、二级中医药博物馆,探索建立行业博物馆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平台,开展博物馆相关的政策研究与实施,加快推进藏品数字化,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博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探索申报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充分发挥博物馆的优势和作用,通过联合办展、互换借展、多地巡展等方式,共享中医药文化与发展成果。加强中医药博物馆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功底扎实、与国际接轨的中医药博物馆专业人才队伍。 二十、如何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 二十一、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 二十二、如何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十四五”时期,将统筹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发挥好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一是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二是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三是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中药饮片市场价格机制。四是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目录甲乙类。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五是遴选发布更多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诊疗项目可继续按项目付费。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等。六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相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建立保险公司与中医药机构的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七是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色试点,鼓励推动更多地方政府和医保部门先行先试,制定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二十三、如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十四五”时期,将构建国家统筹、地方先行的改革工作模式,强化顶层设计,鼓励地方首创,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提升中医药治理水平提供生动实践和改革探索。2021年底,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已组织遴选了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相关建设工作已启动。 二十四、如何建设国家中医药局综合改革试验区? “十四五”时期,国家中医药局将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试验区建设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制度,每个试验区都有一位局领导和一个部门负责具体领导和指导。2018年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对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多次召开试验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经验相互借鉴和全国推广。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编印中医药改革情况交流内刊等,推动试验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十五、如何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和综合统计工作? 为加强监测统计工作,经中央编办批复同意,国家中医药局设立了监测统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拟订和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开展中医药统计与调查工作,协助开展中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工作等。通过加强职能配置,“十四五”时期,一是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推进中医医院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增强自主可控技术应用。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通过以上举措,加快提升中医药治理水平,有力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在“十三五”基础上,逐步完善统计直报体系,并建立与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综合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中医药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国家、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中医药相关统计数据,稳步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二十六、如何开展中医药法治化建设? “十四五”时期,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意见》为主线,一是按照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报告要求,深入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强对地方中医药法规制修订工作的指导。二是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治法、药师法、医疗保障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研究提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制度设计并推动采纳,加大普法力度,为“十四五”时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强化中医药监督职能,充实配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四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讲解中医药知识、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五是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督察工作中,不断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治理体系,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如何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十四五”时期,将持续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制度建设,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一是重点加强中医医院设置和建设标准、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中药饮片标准体系、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标准、中医中药国际标准等制修订工作。二是规范、引导和监督中医药团体标准。三是强化中医药标准推广应用和评价。 二十八、如何保障《规划》组织实施? 一是充分认识《规划》实施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的重要意义,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加强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引导社会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保障,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监测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